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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条举措支持创新药发展 首次在商业险增设创新药目录 重点纳入超医保的高价值药品

2025-07-01 16:52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16条举措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提出重点支持高发重大慢性病、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等创新药研发,并首次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重点纳入超出医保保障范围的高价值创新药,全链条支持创新药产业发展。

  明确以临床价值为导向

  16条举措明确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通过医保数据共享、研发投资引导、目录准入辅导等政策激发创新药产业活力。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重点支持高发慢病等领域

  新举措还聚焦重点领域创新药研发,明确将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重大传染病、高发重大慢性病、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等领域的药物研发;同时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作用,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开展以创新药为导向的科研攻关,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

  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

  此外,新举措提出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加强创新药供应保障;并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应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药品需求快速响应、信息便捷查询等服务。未按要求配备、供应的药品按程序调出医保目录。统筹实施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和即时结算政策,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通过7轮目录调整将14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临床用药结构显著优化。截至2025年5月,医保基金已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付4100亿元,带动相关药品销售超6000亿元。下一步,两部门将协同推进政策落地、推动创新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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