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要闻 > 城市建设
北京:非公共公益民生类违建必须拆除

2017-09-06 15:37   来源:北京晚报

  日前,市规划国土委和市农委等部门在严管浅山区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同时,出台了《北京市浅山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方案》,对推动浅山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改善浅山区环境质量,作出具体部署。其中明确,对非公共公益民生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纳入“市治理违法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由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拆除。

  “《方案》针对的是已经有的存量的违建,在区分用途的基础上,逐步消减,最终实现‘清零’目标。”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位负责人介绍,对于浅山区存量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普查已经开始,将在本月底完成。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待普查工作完成后,将适时按照完善治理措施、部署治理任务、组织整改、市级检查验收、分析总结报告五个步骤,有序逐步推进。

  《方案》要求各区,对普查出的存量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区分用途、集中整改。其中,对非公共公益民生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纳入“市治理违法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由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拆除;对公共公益民生类等确需保留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由各区政府组织加快完善用地等手续。

  对于哪些项目属于公共公益民生类?这位负责人解释,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符合政策的“一户一宅”等项目,以及幼儿园、污水处理厂、配电室等用于公共公益用途的项目属于公共公益民生类项目。非公共公益民生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主要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餐饮设施、厂房、仓库、住宅等等。

  此外,《方案》还从加强政策宣贯、实施分类处置、坚持禁限政策、优化规划管理、推进生态治理、密切部门联动、严肃问责追责等方面明确了治理政策和措施。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