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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63处区域禁止开发

2012-09-18 10:08   来源:北京日报

  在全国城市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北京城市人口规模增长压力依然较大,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将更加突出。昨天(17日)发布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注重引导各功能区域的差异化发展,将成为本市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这项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主要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6410.5平方公里。梳理规划详细内容,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保护制度、首次设立禁止开发区域、实行更严格的环境政策和水资源政策成为三大亮点。

  亮点一

  守住耕地保有量322万亩“红线”

  自2005年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分类指导区域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本市所在的京津冀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部分地区)被确定为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功能定位为:“‘三北地区’的重要枢纽和出海通道,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全国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我国北方的经济中心”。

  刚刚发布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对北京市整体优化开发的定位,深化了各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北京市科学推进功能区域建设、丰富发展内涵、更好发挥首都职能的行动纲领。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主体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将基本实现: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与功能得到有效疏解;城市功能拓展区功能、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新区人口、功能承载力显著增强;生态涵养发展区人口向新城和小城镇集聚,涵养水源及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今后,北京国土空间开发将从外延扩张为主转向优化空间内部结构为主,城市空间在优化中得到适度控制,历史文化风貌得到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得到有效拓展。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3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0万亩,建设用地总量3817平方公里。

  本市将优化空间利用结构,确定四类功能区域开发强度,以及城市空间、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的比例,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类用地规模。明确四类功能区域土地供应方向和重点的同时,将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位置。本市还将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区县间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转让机制。

  亮点二

  18.4%市域面积禁止开发

  新出炉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除人们熟悉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个功能区之外,还首次设立了“禁止开发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是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要求,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空间,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该区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保护和利用。

  本市禁止开发区域共分六类,包括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区。其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共有6处,分别是北京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颐和园、天坛、明十三陵,总面积129平方公里(未计算长城面积);自然保护区共有14处,总面积963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面积264平方公里,市级自然保护区12处,面积699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共有10处,总面积1895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面积371平方公里,市级风景名胜区8处,面积1524平方公里。

  此外,禁止开发区域还包括森林公园,共有24处,总面积781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5处,面积685平方公里;市级森林公园9处,面积96平方公里。

  地质公园共有6处,总面积936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地质公园5处,面积908平方公里;市级地质公园1处,面积28平方公里。

  重要水源区共3处,总面积347平方公里。其中,密云水库、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面积273平方公里;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面积21平方公里;官厅水库一级保护区(北京部分)面积53平方公里。其他水源区在边界确定等条件成熟后,另行报市政府审定。

  “在禁止开发区域中,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开发区域是本市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也是北京建设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保障。

  虽然禁止开发区域已经划定,但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仍待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市将尽快制定或修订北京市森林管理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

  同时,本市还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分类保护机制,对自然保护区,界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范围;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可划定核心区和缓冲区。继续完善山区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安排支付山区发展的专项资金,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旅游产业。

  亮点三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政策

  按照建设宜居城市的总体要求,本市将建立更严格的环境政策和水资源政策,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首先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污染增量,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抬高产业准入环境标准。

  在四大功能区,将实施差别化生态建设政策。首都功能核心区要严格确保绿地比例,努力扩大绿化空间;城市功能拓展区要规范绿地管理,完善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地政策;城市发展新区要完善平原地区防护林网,推动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改造升级,引导节约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生态涵养发展区要积极推进集体生态林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林补偿政策,强化生态林管护责任。

  水资源承载量是支撑城市发展和人口规模的重要决定性因素,本市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

  人口政策同样是北京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规划提出,本市将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立足四类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和资源环境条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低端业态的调整退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为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本市将促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使其人口比重有所下降;积极调控城市功能拓展区人口结构,使其人口比重趋于合理;提高城市发展新区人口承载力,使其人口比重适度增加;引导生态涵养发展区人口集聚水平显著提高。

  本市还将稳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促进人口规模增长适度、结构优化、流动有序。

  四大功能区近期发展重点公布

  昨天,四大功能区近期的发展重点也随之公布。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严格限制大型医疗商业设施新建扩建

  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共32个街道,常住人口216.2万人,土地面积92.4平方公里。该区域是本市开发强度最高的完全城市化地区,主体功能是优化开发,同时也要保护区域内故宫等禁止开发区域,适度限制与核心区不匹配的相关功能。

  本区域建设发展要以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为宗旨,坚持以存量更新为重点,改造硬件与丰富内涵并重,以小规模、渐进式为主,防止大拆大建。

  近期将重点优化区域承载能力,严格控制旧城区新建住宅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大型公建项目,严格限制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结合城市功能疏解和旧城改造积极引导旧城人口适度外迁,严格禁止疏解搬迁区域的人口再集聚。 

  城市功能拓展区:

  强化城乡结合部治理

  城市功能拓展区包括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共70个街道、7个镇、24个乡,常住人口955.4万人,土地面积1275.9平方公里。

  该区域是本市开发强度相对较高、但未完全城市化的地区,主体功能是重点开发,要坚持产业高端化、发展国际化、城乡一体化。同时,也要优化提升商务中心区(CBD)、中关村核心区等较为成熟的高端产业功能区,严格保护颐和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

  本区域近期将强化城乡结合部治理。全面完成重点村改造任务,统筹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妥善解决失地补偿和就业问题,加大“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障力度,确保获得与城市居民大体相当的保障水平。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

  城市发展新区:

  重点打造通州国际新城、昌平未来科技城

  城市发展新区,包括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平原地区,共24个街道、56个镇、1个乡,常住人口541.8万人,土地面积3782.9平方公里。

  该区域是本市开发潜力最大、城市化水平有待提高的地区,主体功能是重点开发,要加快重点新城建设,同时优化提升临空经济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基本成熟的高端产业功能区,严格保护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

  城市发展新区是首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是承接产业、人口和城市功能转移的重要区域。近期将重点打造通州国际新城、未来科技城两个重要新城,打造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区。

  生态涵养发展区:

  推进40多个古村落建设与修复

  生态涵养发展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部分,共14个街道、79个镇、15个乡(含昌平区的7个镇,房山区的1个街道、9个镇和6个乡),常住人口247.8万人,土地面积11259.3平方公里。

  该区域是保障本市生态安全和水资源涵养的重要区域。主体功能是限制开发,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重点培育旅游、休闲、康体、文化创意、沟域等产业,推进新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要严格保护长城、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

  近期,生态涵养发展区将大力推进山区镇村建设。以山区重点小城镇、旅游集散特色镇和规划保留村为重点,提高人口和产业承载功能,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山区小城镇。围绕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40多个古村落,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推进文化古村落建设与修复。采取多种方式,将采空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居民逐步全部搬出。加快路网建设,引导城市优质科技、教育、卫生、人才资源进入山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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