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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布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2-09-28 10:11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项目申报管理操作规程近期已经专项资金联席会和市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为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今日通过本报及千龙网,向社会公布相关文件内容,并公开征集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项目。

  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强调:“建立北京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每年统筹100亿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发展。”

  据悉,本年度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将构建项目决策、预决算、申报、论证评审、检查监督、项目评价六大机制,实现“决策有评估、预算有评审、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评价”四个目标,力争开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新模式。特别是在资金支持方式上实现创新,在补助、奖励和贷款贴息等传统支持方式的基础上,创新设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统贷平台、直接注资等支持方式,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此外,在撬动社会投资、放大财政资金效应、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绩效考核评价上也将实现创新。

  据市文资办负责人介绍,统筹管理使用100亿元北京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目的是整合首都大文化资源。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单是推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还包括统筹管理旅游产业专项资金、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和文化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等,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金融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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