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日上午进行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作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本市少数民族老字号和品牌有望纳入文化创意产业范围,将享受税收、信贷、财政等方面的支持。
马振川在报告中介绍说,本市少数民族老字号企业多为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位,普遍存在税费重、贷款难、记忆传承后继无人等问题,由于行业要求严格,清真食品企业成本相对较高,受顾客群体专一、利润空间小等因素限制,行业整体发展缓慢。
因此建议本市建立少数民族老字号和品牌企业及其传统生产工艺抢救机制,将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少数民族老字号和品牌纳入本市文化创意产业范围,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加大对少数民族老字号品牌企业在税收、信贷、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此外,马振川还在报告中介绍说,近年来本市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改善了民族学校、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全市51所民族小学的办学条件已全部达到全市统一标准。
据悉,“十一五”期间本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少数民族事业的资金总量超过10亿元,在全市的“十二五”规划中,首次单独制定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