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我市被调查的5000户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9460元,同比增长8.5%,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36元,同比增长10%。
1-3月,人均家庭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507元,同比增长9%,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为6325元,同比增长9.3%;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468元,同比增长7.5%,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2200元,同比增长12.5%;人均经营净收入为300元,同比增长3.4%;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85元,同比增长15.6%。
1-3月,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6元,同比增长7.3%;20%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731元,同比增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