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101元,同比增长5.7%,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下降0.3%。
1-9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4193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4.7%,比上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八大类支出与去年同期比较呈六升二降态势。人均食品支出增幅最快,同比增长14.3%;其次是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同比增长14%;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着、交通和通信支出,同比分别增长9.2%、8.6%、6.4%和2.6%;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居住支出,同比分别下降7.5%和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