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宝山镇农业高质量发展,宝山镇高位统筹,从严管理,抓实、抓细、抓严“田长制”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推动镇域耕地保护及“田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抓实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党政同责”,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总田长,全镇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田长制”办公室,以25个行政村为单元,设立镇村两级田长,镇二级班子成员和村书记分别认领“责任田”,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落得更细、更准。
二是抓细职责分工。持续细化全镇各科、站、室工作责任,将“田长制”工作所涉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耕地违法监督检查、秸秆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全面纳入各相关科室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耕地承包者和种植者主体责任,深入构建覆盖全面、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三是抓严督导检查。建立田长调度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奔着问题去、带着办法来”,镇级田长月巡查,村级田长周检查,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强化考核评价,对村“田长制”执行情况、村田长履职情况等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真正让“田长制”在宝山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