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延庆法院了解到,11月22日下午,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的死者家属前往延庆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转移案件管辖权,希望由非延庆区法院的法院审理此案。
今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的女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死者、伤者家属此前已向延庆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目前延庆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死者、伤者家属提出,由于事发地位于延庆区,为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审理,希望由非延庆区法院的法院审理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