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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一村支书骗领33万拆迁款获刑

2016-11-01 01:47   来源:新京报

  利用担任密云某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王少宽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天然气管道工程拆迁补偿工作的过程中,行贿负责拆迁工作人员6万元,并以女儿的名义制作虚假地上物登记表,骗取拆迁补偿款33万余元。近日,密云法院一审对王少宽两罪并罚,以贪污罪和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罚金30万元。

  王少宽今年55岁,2007年至2014年6月任北京市密云县(现密云区)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3月至4月间,王少宽利用担任本村范围内拆迁补偿工作地上物调查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虚构拆迁补偿标的,以其女儿的名义参与制作虚假的“地上物登记表”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从而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33万余元。现涉案赃款已收缴。

  为顺利获得上述钱款,王少宽请托该镇政府委派的同为地上物调查小组成员(已被判刑),在地上物调查过程中违规帮助进行虚假登记和确认,为此王少宽给予这名调查小组成员6万元,后王少宽又将该钱款索回。

  2014年6月3日,纪委对王少宽有关问题立案调查。2015年3月10日,公诉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和行贿罪对王少宽提起公诉。

  据了解,在庭审中,王少宽对指控犯贪污罪的罪名无异议,但对指控贪污数额提出异议,他认为其中有5.8万元不应计入贪污数额;对指控其犯行贿罪表示认罪。王少宽称,2012年6月,他打听到燃气管道工程可能要通过该村王乙承包的山场,于是跟人商量好,由他投资在王某承包的山地上种树,等占地时补偿两人平分。

  王少宽称,2013年春节后,王某得到了第一次占地补偿145万元,但一点没给他。2013年4月,因为工程施工超占地又涉及那块地,地调小组对超占地进行二次划线,于是他对镇里负责拆迁工作的人说,他在王某山上投入的补偿都让对方得了,二次占地的地上还有白皮松,能不能做到他头上,补偿损失。王少宽称,协议确定补偿金额是27万余元,另外还有一笔5.8万元的困难补助,是这名调查小组成员根据他的要求加上去的。补偿款到账后,他给了这名调查小组成员6万元。

  密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王少宽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10个月,罚金30万元。收缴违法所得发还密云区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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