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市政市容委了解到,延庆县对所有临街社会单位、商户“门前三包”加强了管理力度,并签订《“门前三包”告知书》,实行责任追究制。
近年来,延庆县部分单位对“门前三包”的概念理解不清,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对门前的环境卫生、绿化、秩序进行清理和维护,影响了县城环境,为市民带来了不少困扰。
2011年1月,县市政市容委联合县城管大队,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制订了《延庆县卫生责任区划分实施方案》、《延庆县“门前三包”告知书》,重点解决以往“门前三包”责任不清、界限不明、监管不力的问题,加大了对社会单位、商户的处管理力度,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单位,将依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县市政市容委负责人表示,商户在责任区内做到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的前提下,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责任监督并向执法部门检举。
记者还了解到,截至目前,县市政市容委、城管监察大队已与商户签订告知书1885份,基本上完成了签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