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功能区域 > 功能区要闻
北京城六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机关设立

2016-01-19 02: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编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城六区从严控制新设立机关事业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重申将从严控制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城六区新设立行政和事业机构,人员编制也将被严格控制。对于城六区以外的市级单位及所属机构,同样限制转入。此外,根据这份《通知》要求,确因职能和工作任务变化,城六区需增设机构,也必须按照“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来审批。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以及本市“十三五规划”建议(审议稿),本市将疏解四大类非首都功能,其中有一类就是部分行政事业机构。对于行政事业机构的疏解,去年8月份,在市发改委发布的2015年新版《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中,已经明确提出,“城六区禁止新设立或新迁入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非紧密型行政辅助服务功能,包括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行业协会、研究院所、培训机构、学术类社团、报社、出版社、杂志社等”。

  此次,市编委下发《关于在城六区从严控制新设立机关事业单位的通知》,再次重申对城六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禁限力度和举措,包括“市级单位原则上不得在城六区新设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在城六区以外办公的市级单位及所属机构迁入城六区”。除了对于机构设立的从严控制之外,市编委的这份《通知》还明确了,城六区的人员编制也将被从严控制。

  无论是新版《禁限目录》的要求,或是市编委对于行政机构设立的严格把控,今后城六区原则上都将不再新增设机构。此次下发的《通知》中还要求,如果确实因为职能和工作任务的增加,需要对城六区的现有机构进行调整,也必须在符合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进行从严审批;科级机构的调整,也必须在履行本区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后,报市编办备案。

  另据了解,城六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立,将从登记环节直接被“卡”住。对于已被列入《禁限目录》的行政事业机构,以及其他属于非首都功能疏解范围的事业性机构,市编办原则上都将不予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城六区以外事业单位住所变更到城六区的登记,也将不予受理。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