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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17年起实际居住地六年一学位

2017-04-27 09:39   来源: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27日讯 26日,朝阳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政策发布,今年朝阳区将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从2017年起,朝阳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7年6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的实际居住地址不再对应一所学校,适龄儿童少年依据该实际居住地址登记入学将参加所在片区的统筹分配。朝阳区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原则上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划分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登记入学顺序。

  与往年不同,今年朝阳区将实行入学资格联动审核机制,区教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尤其对实际居住地址的审核,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以国土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的过道房、车库房以及空挂户等情况,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据悉,朝阳区教委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志愿(或意向)进行派位入学。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接收在划定片区内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每位符合在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务工劳动合同以及在朝阳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与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交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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