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功能区域 > 城市副中心
海淀试点失能老人照料政策险

2016-09-29 07:33   来源:千龙网

  9月27日,海淀区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启动缴费程序,年底前,针对失能老人的实体照护服务启动。这是本市首个针对失能老人长期照料的政策性保险。

  海淀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杰介绍,海淀区城乡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及在海淀行政区域内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失能护理互助保险。保费按年缴纳,采用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的形式。对于目前已经有失能护理需求的老人,保费也可采取趸缴方式。据透露,投保人身故后账户基金由受益人继承。年满55周岁(含)的享受低保家庭、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残疾人、失独、独生子女伤残等家庭参保,将享受更多政府保障。

  参保人达到65周岁,经评估认定健康状况后,由服务规划师为参保人员配备切实所需的个性化服务。该项目以日常基本生活中吃饭、穿衣、睡觉、如厕四项基本生活能力为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轻度、中度、重度失能的老人,可分别获得每月900元、1400元、1900元的护理服务。

  照料服务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保险公司、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主要为四大类,包括居家照护服务、社区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以及亲情家庭互助服务、精神安慰、志愿者服务等。

  年底前海淀区将启动首批实体服务试点。由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人提供包括就餐、家庭病床等照护服务。

  缴费标准

  18周岁至39周岁的按缴费标准基数缴纳,城镇户籍个人每月实际缴费76元,农业户籍个人每月实际缴费66元;

  40周岁至59周岁的按缴费标准基数增加10%缴纳,城镇户籍个人每月实际缴费83.6元,农业户籍个人每月实际缴费73.6元;

  60周岁以上的按缴费标准基数增加20%缴纳,城镇户籍个人每月实际缴费91.2元,农业户籍个人每月实际缴费81.2元。

  个人连续缴费不得低于15年。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