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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率先实现全区通办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2016-03-23 02: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尊敬的申请人:

  为方便申请人,增加服务资源供给,内资企业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登记业务自2016年3月18日起到朝阳区内十五个工商所办理,自2016年4月1日起分局注册大厅不再受理此项业务。其他企业类型换照工作在登记注册大厅办理。

  一、注意事项

  内资企业虽然是新版营业执照,但属于以下情况的在登记注册北大厅36号窗口换发:

  1、企业经营范围中前置许可事项有效期到期需修改经营范围的;

  2、企业名称中含有“投资”、“基金”、“财富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资产”、 “资本”、“控股”、“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字样需修改经营范围项下标注的;但已修改经营范围项下标注的在工商所换照;

  3、企业名称中虽然不含有投资类用语,但企业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登记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经营项目需修改经营范围项下标注的;

  4、企业名称和主营项目中虽然不含有投资类用语,但已修改经营范围项下标注的。

  二、需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可以到咨询21号窗口领取);

  2、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统计登记证四种证照的正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遗失,企业应当在市级发行的报纸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告报纸报样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

  统计登记证遗失的,企业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无需刊登遗失公告。

  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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