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需求导向,强化问需、问计、问效、问责,完善议事协商流程和规则,推动区—街乡—社区(村)三级共商共治项目的解决落实。(2)规范议事代表的产生程序,优化代表构成,着力提高代表的议事能力,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3)加大社会力量整合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参与,逐步构建起全域覆盖、立体联动、全员参与的共商共治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