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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上市企业最高可获120万元补贴

2012-10-29 00:00   来源: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2年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自启动以来,得到园区企业的积极响应。根据《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海淀上市企业最高可获120万元补贴。
  近日,海淀金融服务办公室发布了《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指南提出,海淀将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支持资金分为三类:培育期支持资金、辅导期支持资金和股权投资机构奖励资金。
  其中,培育期支持资金为每年最高40万元人民币,三年总额不超过120万元人民币,用于培育期企业的中介费用补贴。补贴期间从申请之年起算。企业自列入名单不足三年完成上市的,可一次性申请未享受部分补贴。挂牌企业成功转板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可以一次性申请培育期支持资金120万元人民币。
  辅导期支持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用于辅导期企业的中介费用补贴。
  依法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于海淀区企业且上市成功的,股权投资机构可以按照其在该企业持股比例,享受一次性奖励。每持1个百分点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余数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此外,企业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成功,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可以申请辅导期支持资金。境内实际经营公司依法在海淀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香港主板、纽交所、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成功,可以申请辅导期支持资金。鼓励拟上市企业制定募集资金投向计划时优先考虑海淀区。对上市公司总部购置或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给予支持,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可承载的发展空间和优质服务,促进上市公司重大资金、项目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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