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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纪委通报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2016-11-18 01:29   来源:千龙网

  通州区纪委近日公布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其中,通州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骗取600万元菜田补贴据为己有。另有3起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案例被曝光。

  通报称,通州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高雪峰骗取专项补贴资金,高雪峰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北京市新建菜田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据为己有。高雪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永乐店镇小甸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希臣、原委员张凤宇、原村委会会计张希标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三人以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计人民币119000元,三人予以侵吞。以上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永乐店镇大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红英,党支部委员胡庆忠、杨德民共同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三人研究决定,以胡庆忠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张某名义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计人民币62953元,用于村务支出。张红英、胡庆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德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家湾镇北大化村党支部书记禹新仁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禹新仁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王某之名,虚报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人民币17460元予以侵吞。协助村委会工作人员王某虚报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人民币21000.5元。禹新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张家湾镇北许场村党支部原书记许长祯低价购房侵吞集体资金,许长祯个人决定,将北京运通伟业投资公司折抵给该村折抵价为人民币295075元的底商,以人民币150000元的总价出售给其妻王某,并指使村委会工作人员为王某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许长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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