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日前发布《昌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饭桌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当地“小饭桌”进行拉网式检查 ,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小饭桌”,一经发现,全部取缔。
据了解,今后,昌平区新开和已有“小饭桌”必须具备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食品加工场所需与就餐场所分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等条件,建立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此次检查,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小饭桌”的食品采购管理、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加工等方面,并对“小饭桌”逐一建立档案。目前,昌平区共有“小饭桌”112家,大部分地处校园周边居民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园管理等隐患问题突出。